出差费用报销 :包括机票、住宿费、餐饮费和交通费,这些费用必须有发票支持。日常费用报销:
日常发生的、经常性的、金额较小的费用类(不含货款、加工费、工资),报销时必须使用“费用报销单”并附上发票(收据)。
路桥费等费用报销:
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需要发票来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企业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
虽然不用发票,但需要有其他书面证据支持。
此外,对于某些特殊情况,如支付个人5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可以取得收据并注明相关信息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而不需要发票。
总结
大部分费用报销都需要提供发票作为凭证,但也有例外情况,如小额零星支出可以凭收据报销。具体情况需遵照公司政策和税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