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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残疾标准是什么

时间: 2025-01-09 23:13:54

二级残疾标准是指对人体造成严重伤害和功能障碍的评定标准,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日常生活能力受限:

需要随时有人帮助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动。

活动能力受限:

各种活动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不能进行工作。

社会交往困难:

社会交往能力极度受限。

器官功能严重缺损或畸形:

存在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并有特殊医疗依赖,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视力残疾: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半径≤5°)。

其他严重损伤:

如重度智能减退、精神病性症状导致缺乏生活自理能力、双侧上颌骨或下颌骨完全缺损、严重呼吸困难等。

这些标准依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1996)进行评定,分为十级,其中二级至四级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建议在具体评定时,结合伤者的实际病情和相关医学检查结果,由专业的医疗机构进行评估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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