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时间的计算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管制的刑期
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
判决生效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拘役的刑期
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
判决生效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有期徒刑的刑期
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
判决生效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
自判决确定的那一刻起开始计算。
减刑和假释
在服刑期间,犯罪分子如果有真诚悔改或立功表现,可以减刑;符合一定条件的,也可以假释。减刑和假释的开始时间、间隔时间以及减刑幅度等都有严格的规定。
刑期折抵
判决宣告之前先被羁押的日子,可以折算到刑期里。具体而言,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如果是无期徒刑,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