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款是指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的补偿款项。征地款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土地补偿费:
作为对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失去土地的补偿,其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并公布区片综合地价来确定,需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并适时调整。
安置补助费:
为了帮助被征地农民或土地所有者重新安置,可能包括临时安置、搬迁等费用。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对于土地上的建筑物、树木等附着物以及青苗的补偿。
其他可能的补偿:
可能涉及农村住宅搬迁和临时安置等费用的补偿。
征地补偿款应当在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这些款项旨在弥补被征地方因失去土地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保障被征地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