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订金(或称为定金)通常有以下几个原因:
锁定交易:
定金作为交易的担保,可以确保双方履行合同义务,避免一方反悔。
法律约束: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减少不确定性:
定金可以表明买方的购买意向和决心,减少卖方因买方犹豫不决而造成的不确定性。
促进交易:
定金可以作为交易的先期支付,帮助双方建立信任,促进交易的顺利进行。
优先购买权:
在某些情况下,支付定金可能意味着买方获得了在特定时间内与卖方签订正式合同的优先权。
风险规避:
对于卖方而言,定金可以作为对潜在买家履行合同的一种风险规避,确保交易的稳定性。
现金流管理:
对于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卖方,定金可以帮助管理现金流,确保交易的及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