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的劳动权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劳动报酬权
劳动者有权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地获得劳动报酬。
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必须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劳动安全卫生权
劳动者有权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下从事劳动。
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休息休假权
劳动者有权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息休假,包括法定节假日、年休假、探亲假等。
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日。
社会保险权
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
职业技能培训权
劳动者有权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以提高自身的素质和技能水平。
用人单位应建立职业培训制度,为劳动者提供职业培训的机会。
平等就业权
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不因性别、年龄、种族、宗教信仰等因素受到歧视。
劳动者可以根据自身意愿和能力选择职业与工作岗位。
劳动合同权
劳动者有权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争议处理权
劳动者有权提请劳动争议处理,包括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处理应贯彻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
其他权益
劳动者享有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
劳动者享有参加社会义务劳动的权利,从事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的权利。
劳动者有权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提出拒绝执行的权利,并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举报和控告的权利。
这些权益共同构成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体系,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和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