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新户主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
原户主因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其户口需要变更,可以由其他家庭成员或相关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户主。
原户主户口迁出
原户主因工作、生活等原因户口迁出,其户口需要变更,可以由户内其他成员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及原户主迁出凭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户主。
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发生转移
现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认为需要变更户主,可以由现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及房产证或有效凭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户主。
其他原因
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户主,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户主。
自立户主条件
自立户主必须有自己独立的房产(农村不强调),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有足够的申请理由。申请分户时,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明和分户申请,并与现户主共同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经同意后可以分户成为独立的一户。
未成年人
未成年子女不能独立成为户主,其户口必须在法定监护人或委托的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下。
其他特殊情况
如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房产纠纷当事人等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也可以申请变更户主。
综上所述,成为新户主需要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按照相关程序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户籍管理部门,了解详细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