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户需要准备以下证明和材料:
乡村组三级证明:
需要加盖公章,并由经办人签名。
分户申请书:
申请人需亲自书写并签名。
房屋产权证明:
可以是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婚姻关系变更证明:
如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等。
身份证和户口簿:
申请人及原户主均需携带。
其他相关证明:
如居委会意见书、户主同意分户书、搬迁安置证明等。
建议提前联系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确认所需的具体材料和流程,以确保分户过程顺利进行。
分户需要准备以下证明和材料:
需要加盖公章,并由经办人签名。
申请人需亲自书写并签名。
可以是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如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等。
申请人及原户主均需携带。
如居委会意见书、户主同意分户书、搬迁安置证明等。
建议提前联系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确认所需的具体材料和流程,以确保分户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