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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多少冤假错案

时间: 2025-01-19 08:08:37

中国历史上存在许多冤假错案,以下是几个著名的案例:

聂树斌案:

1994年,河北省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发现一具女尸,警方根据群众举报逮捕了聂树斌,并认定他为凶手。1995年,聂树斌经二审终审被判处并执行死刑。2005年,王书金自认该案是他犯下的,且交代了未公开过的案件细节,引起社会轰动。此后,聂树斌的家人、代理律师等多方奔走呼吁。2016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提审此案,并于12月2日判决聂树斌无罪,聂树斌家人获得国家赔偿268万余元。

呼格吉勒图案:

1996年4月,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一女子在厕所内被扼颈窒息身亡,呼格吉勒图报案后却被认定为杀人凶手。1996年6月,呼格吉勒图被判处死刑并执行。2005年,犯罪嫌疑人赵志红在交代的案件中包括这起命案。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呼格吉勒图案作出再审判决,宣告呼格吉勒图无罪,并给予国家赔偿共计205万余元。

佘祥林案:

1994年,佘祥林的妻子张在玉失踪,张在玉的家人怀疑她被丈夫杀害,同年佘祥林因涉嫌杀人被批捕。后被原荆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经行政区划变更,案件移送京山县公安局,经京山县人民法院和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1998年佘祥林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2005年,张在玉突然回到京山,4月13日,京山县人民法院重新开庭审理,宣判佘祥林无罪,佘祥林领取了70余万元国家赔偿。

滕兴善案:

1987年,湖南农民滕兴善因“杀人碎尸案”被认定为凶手,1989年被执行死刑。然而,四年后,案件中的“被害人”突然回到家中,真相大白。此案凸显了死刑的不可逆性以及侦查过程中的随意性。

赵作海案:

1999年,某地发现一具无名尸体,赵作海因邻里纠纷成为重点嫌疑人。在刑讯逼供下,他被迫认罪,并被判死缓。直到2010年,“被害人”意外回家,赵作海的冤情才得以洗清。他获赔65万元,但这些补偿难以弥补其长达11年的牢狱之灾和社会偏见的伤害。

胥敬祥抢劫案:

1991年春节,河南省周口市鹿邑县杨湖口乡发生了10多起入室抢劫案。胥敬祥在狱中写自诉答辩书,称是被冤枉的,口供是在严刑拷打下编造的。2005年3月15日,胥敬祥终于走出了监狱。

徐计彬强奸案:

1991年邯郸市曲周县乡村教师徐计彬,因强奸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15年后被宣判无罪。经过多方申诉和重新鉴定血型,2006年7月28日,曲周县人民法院判决徐计彬无罪。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在2013年至2016年期间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纠正了重大刑事冤假错案34起,涉及94人。

这些案例反映了中国司法系统在纠正冤假错案方面所做的努力,但也暴露出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和对司法公正的迫切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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