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是指 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而产生的代理关系,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意志行使代理权。委托代理有以下特点和形式:
代理权限
一般授权:代理人只能行使程序性的诉讼权利,如代为起诉、代为提交证据等。
特别授权:代理人可以行使实体性诉讼权利,如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
代理形式
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口头形式:在法律规定可以用口头形式的情况下,也可以采用口头委托。
授权委托书的内容
必须注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如果涉及特别授权,如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委托代理的适用范围
委托代理适用于各种民商事活动,除具有人身关系性质的民事活动外,一般民事活动都可以实行委托代理。
委托代理的变更和解除
委托人有权改变授权内容或解除代理权,代理人也可依法辞去代理,从而导致代理权的变更或解除。
委托代理的法律效力
授权委托书一经被代理人签发,立即生效,是产生委托代理关系的根据。
通过以上内容,可以看出委托代理是一种灵活且常见的代理形式,能够有效地帮助当事人维护其合法权益。在实际应用中,选择适当的委托代理形式和明确授权范围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