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应具备以下条件:
原创性:
作品必须是作者独立构思和创作灵感产生的,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合法性:
作品本身应当是法律所允许的客观形式表现出来,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符合法律的规定。
表现形式:
作品必须有一定的表现形式,能够通过某种有体物固定并复制使用。
可复制性:
作品可以通过印刷、拓印、录音、录像、复印、临摹、反拍、翻录等方式制作一份或多份,且复制不会改变作品的内容及思想。
主体适格:
作品登记申请者应当是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所有人及其代理人。
作品合格:
作品不得为不受著作权法保护、超过著作权保护期、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总结来说,版权保护的作品应当是原创的、合法的,并以一定的形式表现出来,同时可复制且登记申请者资格适格。版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大类,分别保障作者的精神利益和经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