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端新闻记者 张治中 通讯员 余飒曼 刘洋卓
近日,邓州法院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成功将一套位于北京的案涉房产进行拍卖,为当事人执行到位案款224万余元,使生效裁判文书的“纸上权益”变成了“真金白银”,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涉不动产清场拍卖、清偿交付等执行案件往往具有被执行人对立情绪严重、执行过程突发状况多及执行周期长等特点,一直都是执行工作中的难点。邓州法院成立了专门的财产处置团队实现对案涉财产的统一管理、集中处置,大大提高了财产处置效率。
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左某某因借款合同产生纠纷。借款期限届满后,左某某以各种理由推诿,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后经法院判决,左某某仍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执行风险告知书等法律文书,责令其主动履行义务。然而,左某某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仍拒不履行。邓州法院果断采取措施,依法查封了左某某名下,用于本案借款抵押的位于北京大兴区瀛坤路某小区的一处房产。
此次执行行动中,实施团队与财产处置团队紧密配合,将腾房工作与财产调查同步推进。执行干警杨智龙、江一杨等人迅速奔赴北京,第一时间启动线下调查工作。他们前往涉案房产所在地实地查看,对财产权属、土地规划、房产信息等相关情况进行详细核实。2025年4月9日,执行干警开展现场腾房工作。起初,被执行人抗拒心理严重,拒绝搬出。执行干警耐心地向其解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告知拒不配合执行工作的严重法律后果,经过反复劝导,最终促使被执行人配合完成腾房。
房屋腾空后,邓州法院快速推进司法拍卖工作,于2025年4月28日将该房产挂网进行首次拍卖。此次拍卖吸引了5家竞买人参与,历经18次激烈竞拍,最终于5月30日以224万余元的价格成交。
“竞拍易,交付难”是众多意向竞买人对法拍房望而却步的关键因素。本案中,被执行人左某某的房产虽符合“满五唯一”免税条件,但因缺乏相关证明材料,买受人在办理解封解押手续后,仍需先行垫付本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差额20%个人所得税。依据法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产生的税费应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但实践中,原权利人应缴部分往往需由买受人垫付。该房产为拆迁安置房,原值较低,若按成交价差额征税,将大幅增加交易成本,影响各方权益。为妥善解决这一问题,执行干警杨智龙等人远赴异地,辗转派出所、民政等部门,最终成功调取免税所需证明材料。6月19日,买受人顺利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从曾经的“谈法拍色变”,到如今的“法拍放心购”,这一转变的背后,是邓州法院对执行工作痛点、难点的逐个击破。今后,邓州法院将持续树牢“如我在执”的为民情怀,持续完善“放心拍”工作机制,确保腾退有时限、过户有保障,让每位买受人都能安心参拍、放心入住,真正让法拍房成为群众认可的“放心房”,提升执行工作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