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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案必检”发现瑕疵案件线索

时间: 2025-06-10 09:28:00

结果运用做实“每案必检”

江苏张家港:反向检查找问题

提升办案质效

“根据判决书里的元素,对比起诉书进行查看,看是不是未成年人、是不是累犯,尤其是否适用了未成年人的特殊条款,这些都是案件容易出现问题的地方。”6月5日下午,江苏省张家港市检察院检察官黄高一边用鼠标点击比对电脑屏幕中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的起诉书和刚收到的判决书,一边向记者介绍裁判结果复盘的要点。

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规定(试行)》明确要求“每案必检”后,张家港市检察院对法院判决的案件逐一过筛,着重从诉判不一、捕后轻缓刑等案件中,排查可能存在的事实认定错误、法律条款适用错误等办案质量问题,实现反向检查。

“以盗窃案为例,是否符合有前科、盗窃残疾人或孤寡老人等特殊人群等具体情节,会带来盗窃数额标准的不同,也会影响定罪量刑,这是审查案件时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今年3月以来,黄高从裁判结果监督案件中发现了4件瑕疵案件线索。

如何通过发现个案问题解决类案问题?根据该院制定的《案件质量跟踪问责规定》,检务督察部门、案管部门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类案梳理,对案件暴露出的倾向性、普遍性问题,通过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委会审议通报等方式督促整改。今年3月以来,该院通过检委会开展案件检视2次,集中分析了办案时长同比上升、案卡填录不准确等苗头性问题。

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必须推动管案与管人有机结合。在审查中发现检察官办案可能存在过失等问题时,检务督察部门会启动跟踪问责程序,对上级移送、案件质量评查、部门自查等渠道发现的可能存在问题的案件,明确线索管理、核查处置、结果运用等流程,并在问责的同时建立检察官履职保护、澄清证明等机制。今年以来,张家港市检察院共对3名办案有瑕疵的检察官进行了提醒谈话。

“后端反查、结果运用,是我院落实‘每案必检’、提升案件质效的重要举措。今后,我院将通过‘入口提醒、中间过程管控、出口把关’的‘卡两头,捋中间’方式,进一步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张家港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晓东说。今年3月以来,该院有1个案例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2个案例入选江苏省检察院典型案例。

(检察日报 卢志坚 陈梦清 李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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