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赔偿是指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和看守、监狱管理权时,因违法给无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生命、健康、自由和财产造成损害,国家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司法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
刑事赔偿
错误拘留、错误逮捕、无罪错判;
刑讯逼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殴打或其他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
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造成财产损害。
民事赔偿
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对判决执行错误造成的损害。
行政赔偿
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对判决执行错误造成的损害。
司法赔偿实行有限赔偿原则,范围较窄,通常只对无罪被羁押者以及错误判处死刑并已执行的人给予赔偿,对轻罪重判、有罪被超期羁押的不予赔偿。赔偿种类涵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