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公积金通常由以下单位提供:
1. 体制内单位,如公务员、带编教师等;
2. 事业编单位,包括地方、中直、各部委属以及各央企下属未改制研究院;
3. 地方医院(某些情况下);
4. 地方国企单位;
5. 中央企业。
补充公积金不是强制性的,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为员工缴纳。它属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一种补充,旨在提供额外的住房福利。
补充公积金通常由以下单位提供:
1. 体制内单位,如公务员、带编教师等;
2. 事业编单位,包括地方、中直、各部委属以及各央企下属未改制研究院;
3. 地方医院(某些情况下);
4. 地方国企单位;
5. 中央企业。
补充公积金不是强制性的,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为员工缴纳。它属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一种补充,旨在提供额外的住房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