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案件移送公安的情况主要涉及《刑事诉讼法》中关于自诉案件的规定。具体来说,移送公安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三类自诉案件的规定,如果被害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了自己的人身财产权利,并且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证据不足或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案件
对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如果法院认为证据不足或案件可由公安机关受理,法院应当将其移送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
总结来说,刑事自诉案件移送公安的主要原因是法院认为案件需要进一步侦查取证,或者案件性质适合由公安机关处理。通过移送,可以确保案件能够得到专业侦查机关的彻底调查,从而更好地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