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家庭暴力没有证据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收集证据:
及时报警
遭受家庭暴力后,应立即报警,即使当时无法报警,也应在事后尽快报警。警方的记录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有力证据,并且警方可以提供安全保护。
医院伤害鉴定
受害人应去医院进行伤害鉴定,并保留好相关的检查报告、病历记录和照片等材料。这些鉴定结果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保存相关证据
受害人应保存所有可能证明家庭暴力的证据,包括医疗记录、照片、视频、短信、邮件、社交媒体聊天记录等。
证人证言
如果当时有保姆、邻居、朋友或同事在场,可以请他们出庭作证。他们的证言可以作为认定家庭暴力存在的证据之一。
书面证据
要求施暴方书写保证书,明确其实施家庭暴力的细节,并保证日后不再施暴。此外,受害人还可以记录施暴方悔过时的谈话并进行录音。
法律途径
受害人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这些单位接到投诉后,应当给予帮助和处理。
离婚诉讼
如果无法通过协议离婚,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持续收集证据
受害人应持续留意可能证明家庭暴力的证据,并在未来的日子里尽量保存这些证据,以便在需要时提供给有关部门或法院。
通过以上措施,即使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也可以尽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以便在法律程序中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