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侦查包括以下几种手段:
电子侦听:
通过窃听设备对人与人之间的直接性口头谈话进行侦听。
电话监听:
对电话通话进行监听。
电子监控:
通过秘密拍照与录像以及使用电子设备对侦查相对人进行监视、跟踪、定位。
秘密拍照:
对侦查对象进行秘密拍照。
录像:
对侦查对象进行秘密录像。
邮件检查:
对纸质通信和包裹、快递等物流进行秘密检查。
密搜密取:
对侦查相对人所处的地点、物品进行秘密的搜查以及提取物证、书证等相关证据。
外线侦查:
技侦部门具有一定技术含量的跟踪、盯梢、守候、监视、秘密逮捕等综合性手段。
网络侦查:
对互联网展开秘密侦查的一类手段的统称。
这些技术手段通常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技术侦查措施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经过批准手续后方能采取,以确保侦查行为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