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通常指的是 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的工资支付周期支付工资。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种情况: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未支付工资:
对于实行月薪制的员工,一个工资支付周期通常为一个月。如果超过这个时间点仍未收到工资,则构成拖欠工资。
未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因此,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则构成拖欠工资。
未按照劳动合同或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果未能在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即使是在下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也属于拖欠工资。
未支付劳动者已经到期的工资:
包括未支付劳动者离职前的工资、加班费、津贴、奖金等法定或约定的其他福利待遇。
总结来说,拖欠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内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这包括未按时支付、未在约定的日期支付、未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等情况。劳动者在遇到拖欠工资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应得的工资,并可能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