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关于驾驶证扣分的规定如下:
扣12分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
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
扣6分
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
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或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
扣3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
扣2分
未按规行车、妨碍安全驾驶等
扣1分
不按规使用灯光、会车、未携带驾驶证等
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按规定参加学习、考试。
请注意,这些规定可能会随着时间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变化,请以最新的官方发布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