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需要将社保关系从其他地方转移到南京,请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打印《参保缴费凭证》
前往原参保地的社保局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递交申请
将打印好的《参保缴费凭证》和其他所需材料递交至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水西门大街61号二楼)的转移接续窗口。
等待联系函
递交材料后,等待南京市人社局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信息表邮寄
原参保地社保局收到联系函后,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邮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至南京市人社局。
办理接续手续
南京市人社局收到信息表后,会办理接续手续。
办结通知
办理完成后,社保局会通过短信等方式通知您。
请注意,以上流程可能因具体情况有所变动,建议您在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局或拨打12333咨询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