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是一个涉及多个步骤和参与方的复杂过程,以下是一个详细的结算流程及其关键要点: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工程结算的前提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每项合同所对应的工程施工完成后,包括总包、所有分包、材料设备等,都要进行四方验收。
四方验收
四方验收时,除了签发合格证书外,还应制作表格对应合同进行验收,明确乙方完成的工程量增减情况,并经乙方、监理、甲方工程、预算人员签认。
及时结算
每项工程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及时进行工程结算。乙方汇总整理所有结算资料,上报监理及甲方。
资料审核
监理负责审核结算资料的完整性,资料必须完整齐备符合竣工资料的验收要求,审核结果反馈给甲方乙方。
甲方预算原则上应该自己审核,如果招标时的工程量清单由咨询公司编制则可以由该公司负责审核,甲方预算及工程人员配合完成结算工作。
核对谈判
甲方初步审核后,与乙方进行核对谈判,重大分歧汇总上报常务副总经理解决。
达成一致
双方核对达成一致后,甲方写出书面材料汇报结算情况及最终结果,经同意后在结算书签发书面意见。
结算付款申请
结算完成后,由乙方提出结算付款申请,预算审核后,由常务副总经理签发交财务付款。
争议解决
如果当事人对合同造价有争议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结算资料整理
结算资料的送交工程部负责收集、整理,符合要求的结算资料,包括竣工图、工程量现场签证、招标文件、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协议、会议纪要、隐蔽工程现场签证、竣工验收报告、工程质量保修书等与办理结算相关的全部资料,并将上述资料汇总。
法律依据
工程价款结算应该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应该依照相关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
账务处理
债权债务结算完毕后,通常需要进行详细的结算清单制作,明确双方债权债务的具体金额、支付方式、时间等关键信息,确保结算的准确性和清晰性。同时,需要留存相关的结算凭证,如合同、发票、收据等,这些凭证是证明债权债务结算的重要依据,应妥善保管以备后续可能的查询或纠纷处理。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可以确保工程结算过程顺利进行,并有效解决可能出现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