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迁户口需要以下手续和材料:
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的准迁手续 ,并领取《户口准迁证》。持《户口准迁证》和《户口簿》到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
持《户口准迁证》(第三联)和《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受理单位在接到审批决定2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需准备以下材料 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居民身份证。 新立户需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申请人正面免冠照片。 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未办房产证者提供)。 商品房备案证明。 房屋信息摘要。 不动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次性付款提供)。 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按揭买房者提供),及还款证明。 《门牌号证明》。 填写《入户申请表》。若申请随迁,需要提供直系亲属的相关证明材料
,例如:
父母随迁需提供亲属关系公证书或其他证实双方关系的权威原始凭据。
配偶随迁需提供结婚证。
子女随迁需提供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证实双方关系的凭据,以及独生子女证或在校就读证明。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购房者本人的书面申请。
购房者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按揭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购房者本人及其配偶、共同生活居住的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购房者本人与所在用工单位签订的用工《合同书》或《聘用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合法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时限
受理单位在接到审批决定2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派出所审批的户口事项中,需要社区民警调查核实的,派出所领导需在3个工作日内审批,并将结果告知当事人。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并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登记机关以获取详细的办理流程和可能需要的额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