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临时身份证需要以下手续和材料:
居民户口簿:
这是证明公民身份和户籍信息的重要文件,申请时需要携带原件以供核对。
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
相片尺寸标准需与居民身份证相同,用于制作临时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如果在正式身份证办理过程中已经开具了此凭证,可以用来办理临时身份证。
委托书:
如果公民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到场办理,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此时需要提供委托书,明确写明委托事项、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信息,以及委托人的签名和日期。
居住证或居住证明:
如果不在户口所在地,可能需要提供居住证或居住证明。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
如身份证丢失的书面声明或派出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工本费:
办理临时身份证通常需要缴纳一定的工本费,费用标准各地不一,但一般都比较低廉。
填写申请表:
到达办理点后,需要填写《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或类似的表格,并核对相关信息。
等待审核和制作:
提交申请后,公安机关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制作完成后将临时身份证发给申领人。
具体流程如下:
1. 提出申请:携带上述材料,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提出办理临时身份证的申请,并填写相关表格。
2. 信息核准与报送:公安派出所对材料进行审核,核准无误后报送至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
3. 证件制作与发放: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制作临时身份证,并在3日内发给申领人。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并咨询当地公安机关确认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临时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