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小额贷款公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条件:
提交申请及相关资料
发起人向本地区政府提交成立小额贷款公司的申请,并附上相关资料。
政府审核
政府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移交给本地金融办。金融办进一步审核后,出具开业批复证实。
注册资本要求
注册资本应真实合法,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或发起人一次足额缴纳。具体金额要求如下: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万元人民币。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上限为2亿元人民币。
组织机构和人员要求
必须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必须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必须有必需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营业场所和安全措施
必须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其他条件
单一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及关联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
企业法人、自然人、其他经济组织向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入股,入股资金必须是自有资金。
首要发起人及其关联公司持股不超过注册资本的30%,其他出资者及其关联公司持股最高不超过10%,最低不少于5%。
注册登记手续
小额贷款公司申请人凭市金融办批准批文,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在5个工作日内还需向当地公安机关、银监局和人行分行报送相关资料。
风险管理与处置
申请成立小额贷款公司时,需要承诺承担风险方法与处置责任,并且需要获得区政府的预审和市金融办的复审通过。
总结来说,成立小额贷款公司需要满足一系列的条件和程序,包括注册资本、人员资质、营业场所和安全措施等,并且需要获得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和许可。建议在申请过程中详细咨询当地金融办或专业律师,以确保符合所有法律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