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济款是指 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它主要用于保障特定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包括自然灾害救济、失业救济、孤寡病残救济以及城乡困难户救济等。救济款的发放旨在确保这些群体能够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
具体使用范围包括:
农村:
由集体供给、补助后生活仍有困难的五保户、贫困户的生活救济。
城市:
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孤老、残、幼和无固定职业、无固定收入的贫困户的生活救济。
特殊群体:
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散居归侨、外侨以及其他人员的生活困难救济。
救济款的发放应遵循专款专用的原则,不得挪作他用,以确保其真正用于帮助有需要的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