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广告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虚假广告:
指对商品或服务的内容作不真实的宣传,使用模糊、不清楚的数据、资料,欺骗或误导消费者。
名人失范广告:
指名人代言的广告失范,例如夸大产品功效或隐瞒产品缺陷。
恶俗广告:
指虚假、粗陋、令人厌恶的广告,反映出广告创作人员和商家浮躁、急功近利的心态以及文化、道德素质不高。
情色广告:
指广告内容中“性”的意味浓重,令人做出不健康联想。
歧视广告:
指广告信息中对某一群体或某类成员含有偏见或贬低,包括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性别歧视、文化歧视和社会地位歧视。
利用政治敏感内容:
利用或变相利用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决议、领导人讲话等进行商业广告宣传。
违规使用国家象征:
使用或变相使用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等。
不当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名义:
使用或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形象发布商业广告。
违法违规用语:
使用“特供”“专供”“给领导干部送礼”等违法违规广告宣传用语。
损害国家尊严或利益:
通过商业广告歪曲党的历史或宣扬历史虚无主义,泄露国家秘密等。
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
广告内容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
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广告内容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含有不良内容:
广告中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等内容。
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
广告内容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情形:
包括妨碍环境、自然资源或文化遗产保护等。
这些违法广告类型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也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广告主和广告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