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委托执法的单位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行政机关
丹东市应急管理局:将行政执法工作委托给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和丹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宝应县消防救援大队:将部分消防监督行政执法处罚权委托给宝应县柳堡镇人民政府。
晋江市消防救援大队:将消防行政执法事项委托给晋江市消防救援勤务中心和公安消防服务中心。
受委托组织
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接受丹东市应急管理局的委托,负责现场处理和行政处罚。
丹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接受丹东市应急管理局的委托,负责现场处理和行政处罚。
宝应县柳堡镇人民政府:接受宝应县消防救援大队的委托,行使部分消防监督行政执法处罚权。
晋江市消防救援勤务中心和 公安消防服务中心:接受晋江市消防救援大队的委托,行使消防行政执法职权。
派出机构
卫生监督管理所:如税务所、公安派出所等,它们依相应法律、法规享有一定的行政处罚权,必须在授权法规定的种类、幅度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机构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依法设立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承担并集中行使农业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以农业农村部门名义统一执法。
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并非独立的行政主体,应以委托它的行政机关名义对外执法。
其他组织
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如《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受委托组织,必须依法成立,具有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并且具备进行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的条件。
总结:
需要委托执法的单位包括行政机关、受委托组织、派出机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以及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这些单位通过委托执法的方式,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以确保行政管理的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