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的违章行为可以分为几大类,包括作业性违章、违反劳动纪律、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以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以下是一些具体的违章行为:
作业性违章
上岗未出示安全作业证、未佩带工作证。
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上岗作业。
厂区内吸烟。
酒后上岗。
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司机无特种车辆作业证开叉车、铲车。
检修设施时安全措施不落实。
冲刷置换不合格进行检修作业。
与系统未断开进行检修作业。
在未泄压的情况下进行拆卸法兰、阀门。
设施管线未置换、置换、吹扫。
停机检修后的设施,未经完整检查启用。
进行检维修作业时,未关闭设施电源、水源及其他能源供应,监护措施未落实及未设置警戒地域或未挂警示牌。
人员随意穿越警戒地域或警戒线。
发现隐患,未消除、报告,冒险作业。
工作前未检查设施(施)或设施(施)带故障、安全装置不齐全便进行操作。
在有毒、粉尘等生产作业场所进餐、饮水。
未办理动火作业证,进行动火作业。
未办理受限空间作业票,进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未办理高处作业票及不系安全带者,进行登高作业。
未办理电气作业票,进行电器操作作业。
未办理动土作业票,进行动土施工作业。
未办理吊装作业证,进行吊装作业。吊物、传运物件操作方法违反规程规定。
未办理检修工作票,严禁拆卸、停用与系统联通的管道、机泵、阀门等设施。
各种作业票证上、签字不全、代签字。
违反劳动纪律
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
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
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
工作不负责任,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
其他违法乱纪行为
滥用职权,违反政策法令,违反财经纪律,偷税漏税,截留上缴利润,滥发奖金,挥霍浪费国家资财,损公肥私,使国家和企业在经济上遭受损失。
涉及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走私贩私、行贿受贿、敲诈勒索以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
组织或参与非法组织,拉帮结派,结党营私。
弄虚作假,以权谋私。
破坏公司的生产、办公、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环境卫生。
冒用部门主管或其他负责人笔迹签发、伪造文件、资料。
在订立劳动合同时使用虚假证件,或用虚伪意思表示。
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而蓄意妄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
这些违章行为不仅会影响工作效率,还可能对员工自身和他人的安全构成威胁,因此企业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管理和处罚,以确保生产安全和企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