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购买本国货物、服务和工程: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十条的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政府采购政策通过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四十条规定,向中小企业预留的采购份额应当占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
促进节能环保:
政府采购政策鼓励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和绿色建材,以保护环境。例如,《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并优先采购。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政府采购政策通过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措施,支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政府采购政策鼓励支持监狱企业的发展,例如《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信息产品管理:
政府采购政策对信息产品进行管理,例如《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创新产品采购:
政府采购政策鼓励采购创新产品,以支持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进口产品管理:
政府采购政策对进口产品进行管理,以确保国内产业的健康发展。
公开性和规范性:
政府采购政策强调公开透明和规范运作,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公正性和效率。
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通过优先购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和服务,促进残疾人就业。
这些政策旨在通过政府采购手段,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同时促进国内产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