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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文书可以直接执行

时间: 2025-01-13 04:03:12

可以直接执行的法律文书包括以下几类:

法院制作的具有执行内容的法律文书

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

支付令

民事制裁决定

财产处罚决定书

具有财产执行内容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

其他机关制作并由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

公证机关制作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

仲裁机关制作的由法院执行的仲裁裁决书

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

承认并执行外国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的法律文书

法院制作的承认并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裁定或外国仲裁机构的裁决的裁定书及执行令

这些文书因其具有法律效力并明确了执行内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且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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