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参保人员报销医疗费用的步骤如下:
提交材料
办理人需将报销单据、身份证明等材料提交至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或医保中心进行受理。
申请报销
提交材料后,医保中心当日会完成审核、结算和支付工作。
审核结算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批准申请。一旦申请获得批准,申请人会收到《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
领取报销单
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即可完成报销流程。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申请材料不齐全,申请人需要在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则视为撤回申请,但补正材料后,申请人可以在法定有效期内重新提出申请。
此外,对于学生医保卡的报销,各院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所有参保大学生缴纳的居民医保费款项划转至区县医保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学生门诊及住院治疗应在校医院进行,如病情需要转往校外医院治疗,应取得校医院开出的转诊单,否则只能申请保险公司的保险金,不能享受校公费医疗报销。
建议:
报销前请确保所有材料齐全,并按照要求及时提交。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协助,可联系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或医保中心获取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