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事由主要包括: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如果公司章程中规定了营业期限,到期后公司需进行解散清算。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除了营业期限届满,公司章程可能规定了其他解散的情形,如公司经营目标达成或不能达成、股东人数不足等。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可以通过决议解散公司,通常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在公司进行合并或分立时,可能需要解散现有公司。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如果公司违反法律法规,可能会被相关法律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
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予以解散:
当公司出现严重经营困难,且通过其他途径无法解决时,部分股东可以向法院申请解散公司。
公司破产:
当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公司将依照破产法进行清算。
以上各点均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规整理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