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是为了保障铁路运输和铁路建设的顺利进行,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而制定的法律。该法于 1991年5月1日正式施行,并分别于2009年和2015年进行了两次修正。
《铁路法》共分为六章,分别是:
总则:
明确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和法律定义。
铁路运输营业:
规定铁路运输企业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以及乘客和货物的安全运输。
铁路建设:
涉及铁路的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铁路安全与保护:
包括铁路设施的保护、铁路安全管理和应急响应等内容。
法律责任:
对违反《铁路法》的行为规定的处罚措施。
附则:
包括法律的生效、修订和实施等相关事项。
《铁路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保障铁路运输和铁路建设的顺利进行,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通过明确铁路运输企业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加强铁路设施的保护,确保铁路运输的安全和效率,该法为铁路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