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面的管理部门主要涉及 市政管理部门和 交通主管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市政管理部门
城市道路: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六条,城市道路的管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小区路面:若路面损坏属于小区红线范围内,则通常由物业和业主负责养护和管理。
交通主管部门
公路:根据《公路法》第八条,公路的管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包括国道、省道和乡道。
建议
城市道路:若遇到城市道路损坏问题,可以联系当地的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公路:若遇到公路(包括国道、省道)损坏问题,可以联系当地的交通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小区路面:若路面损坏属于小区红线范围内,建议联系物业和业主进行处理。
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部门进行联系,以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