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市的管理主要归 城市综合执法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管理职责如下:
城市综合执法部门
区综合执法局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早市的管理,包括规范摊位摆放、监督经营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等。
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是负责城市管理执法的国家政府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农村集市归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
农贸市场归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理。
建议:
早市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建议加强部门间的协调和合作,确保早市管理的高效和有序。
对于具体早市的管理,可以明确由当地的城市综合执法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并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力度,提升早市的秩序和卫生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