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有一些区域和情况下是不允许建设高层楼房住宅的,具体如下:
二环路以内(不含二环路规划范围)的地区 :不得建设高层楼房住宅。
二环路以外(含二环路规划范围)的城区和近郊区
在拆迁负担过大和景观有特殊需要等条件下,可以少量建设高层楼房住宅。
板式楼房不得超过12层,塔式楼房一般不得超过16层,在特殊情况下塔式楼房住宅最高不得超过18层。
特殊情况
在城区和近郊区因特殊情况确需建设超过上述限定高度的楼房住宅,必须由市城市规划管理局核报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批准。
其他特定区域
北京文物建筑多,政府不提倡广泛建高楼。
皇城保护区内限高九米。
长安街限高250米,西延线限高120米,主要是为了保护景观整体性以及鉴于各类阅兵飞机都要穿过长安街。
海淀区西北部
海淀区西北部除了中钢基本上没有100米以上的高楼,存在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即西北部不能有超高楼,这可能是因为该区域有军事科学院等军事机关。
建议您根据具体项目位置和用途,咨询当地的城市规划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更准确和详细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