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票即付是一种票据支付制度,意味着付款人在收到票据(如支票、即期汇票或即期本票)后,必须立即付款,不得有任何延误。这种制度的特点包括:
无承兑制度:
见票即付的票据没有承兑过程,即没有付款人对付款的承诺。
到期日由持票人决定:
持票人可以在任何时间向付款人提示票据,提示的当天即为到期日。
无付款提示期间:
持票人提示票据后,付款人必须立即付款,没有额外的时间窗口。
防止持票人久不提示:
通常会有规定,持票人在一定时间内必须提示付款,否则可能会失去追索权。
见票即付的票据确保了交易的及时性和高效性,增强了交易的信用和可靠性,特别适用于需要迅速资金流转的商业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