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可以对村里的账目进行调查。如果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村内账目,村民有权向这些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反映,他们应当负责调查核实,并责令依法公布。此外,如果账目存在疑问或违法行为,经查证后,有关人员应依法承担责任。
具体到部门,乡镇的经营管理站可以查账,因为农村村级账务属于其管辖范围。如果问题严重,还可以由纪检监察部门介入调查。同时,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也有权对账目进行检查。
建议村民在需要查账时,首先向村委会提出请求,如村委会不配合,可以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由他们介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