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就业办理报到证的流程如下:
填写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在“就业协议书”上填写基本情况。
毕业生所在的学校(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
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并提供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确认盖章及毕业生签字,填写双约定的其他条款。
毕业生所在的分校(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予以登记备案。
审核与开具介绍信
将“就业协议书”交省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并开具介绍信。
办理报到证
毕业生持省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开具的介绍信、“毕业证”原件、“就业协议书”到省大中专院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报到证”。
待就业报到证
如果毕业生在毕业时未能与企业签订就业协议,高校将为其发放待就业报到证。待就业报到证上的报到单位为该生原籍的教育局人事部门或是户籍所在地人才中心,档案和户籍也会被派回原籍。
档案托管与人事管理
持有待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在报到期限内办理落户、转档、报到手续后,可在户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档案托管。档案托管后,该机构会为毕业生办理一切人事管理事宜,如转正定级、职称评定、工龄计入、缴纳保险等。
报到证的有效期与使用
未就业的毕业生应在报到证有效期内去当地人社局报到,办理档案存放证明。报到时,需核对报到证的地址是否为自己之前填写的派遣地址,若是,则到相应地址进行报到。
建议:
毕业生应尽早与学校相关部门联系,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报到证。
妥善保管好就业协议书和报到证,以备后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