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现场处罚是指通过交通监控设备记录下来的车辆违法行为,这些行为被电子警察或移动摄像拍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违法超速行驶:
车辆超过规定的最高行驶速度。
机动车闯红灯:
不按信号灯指示行驶,包括红灯亮起时继续行驶。
机动车压黄线:
车辆在禁止压线的区域行驶。
违章停车:
车辆在不允许停车的区域停车。
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车辆不在规定的车道内行驶,如在高速公路上随意变道。
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
车辆违反交通标志或标线的指示。
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如夜间行驶未开启大灯等。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影响安全驾驶。
其他违法行为:
如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等。
非现场处罚的处理方式通常包括:
短信通知:
交警部门会通过挂号信或手机短信通知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
违法处理大厅查询:
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可以到自己所在地的交管部门违法处理大厅查询或处理违法行为。
缴纳罚款:
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如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到机动车所在地或违法发生地处理违法记录,并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
滞纳金:
如果未在规定的15日内缴纳罚款,会有3%的滞纳金,但滞纳金不超过本金。
扣分:
某些违法行为会根据情节轻重进行记分,如记12分、6分、3分等。
建议:
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避免违法行为,以减少非现场处罚的发生。
如果收到非现场处罚通知,应及时处理,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滞纳金和记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