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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发回重申

时间: 2025-01-06 13:25:28

发回重审是指二审法院在审理上诉案件时,发现原审判决存在严重问题,如事实不清、程序违法等,决定将案件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以下是发回重审的相关程序和情形:

终审法院院长认为判决有误

终审法院的院长可以提请审判委员会决定是否发回重审。

同级检察院发现判决有误

同级检察院可以提起抗诉程序,向终审法院的上级法院提出。

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

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如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未作审理和判决的诉讼请求

对当事人在第一审程序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

重审的审判程序

法院受理重审案件后,应当另外重新组织合议庭,且负责审判的审判人员不得是原审判的人员。

重审案件也可以进行调解,如果当事人不同意解决,法院会开庭审理。

需要注意的是,发回重审的案件在重审后,当事人再次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或其代理律师应当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以便更有效地进行案件的重审申请和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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