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和对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和私密信息等私生活安全利益自主进行支配和控制,不受他人侵扰的具体人格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解释,隐私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个人生活安宁权
权利主体能够完全依自己的意志来支配自己的个人私生活,不受他人的非法干涉与破坏。这包括普通人的私生活不受非法窥视和骚扰、公民的住宅神圣不侵犯等。
个人信息的控制与保守权
民事主体对自己的个人信息的收集、储存、传播等行为所享有的排他性的控制与保守的权利。凡是仅与特定的自然人相联系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个人的身高、体重、病史、生活经历、信仰、爱好、婚姻、财产状况以及社会关系等情况,权利主体有权禁止他人非法调查、收集、公布。
隐私的利用权
权利主体有权依照自己的意志来利用自己的隐私从事自己愿意从事的有关的活动,以实现自己的利益而不受他人的非法干涉。例如,利用个人的生活经历作为文学创作素材,或利用自身形象或形体供绘画或摄影的需要等。
个人生活自由权
权利主体按照自己的意志从事或不从事某种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关或无害的活动,不受他人干预、破坏或支配。
情报保密权
个人生活情报,包括所有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身高、体重、女性三围、病历、身体缺陷、健康状况、生活经历、财产状况、婚恋、家庭、社会关系、爱好、信仰、心理特征等,有权禁止他人非法知悉、使用、披露或者公开。
个人通讯秘密权
有权对自己的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的号码及其内容加以保密。
身份隐私
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等。
身体隐私
关于个人身体的隐私,如身体缺陷等。
行动隐私
关于个人行动的隐私,如行踪信息等。
行为隐私
关于个人行为的隐私,如生活习惯等。
名誉隐私
关于个人名誉的隐私,如防止他人恶意诋毁等。
肖像隐私
关于个人肖像的隐私,如未经允许使用他人肖像等。
个人收入隐私
关于个人收入的隐私,如财产状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