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员携带烟酒下船的规定如下:
中国籍船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中国籍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的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35号修改并重新发布),中国籍远洋船员入境可以携带的免税烟酒数量为:香烟400支(两条),或雪茄100支,或烟丝500克;12度以上酒精饮料限2瓶(1.5升以下)。
外籍船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国际航行船舶船员自用和船舶备用烟、酒的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号),船舶每航次挂港期间,从进境之日起,在港停留每十天准予船舶外留备用香烟三千支、酒五瓶;准予每一外籍船员外留自用香烟四百支、酒一瓶(不含啤酒类饮料)。
外籍船员携带上岸的烟、酒每次不得超过香烟四十支、酒一瓶,累计总数不得超出上述本人外留数量。
建议
中国籍船员:建议携带的烟酒数量为香烟400支、雪茄100支、烟丝500克或12度以上酒精饮料2瓶,以确保符合免税规定。
外籍船员:建议携带的烟酒数量为每次香烟40支、酒1瓶,累计总数不超过本人外留数量,以避免超量携带带来的麻烦。
请确保遵守相关法规,避免因携带过量烟酒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