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的刑法体系包括多个罪名和刑罚种类。以下是一些主要的罪名和刑罚:
强奸罪
强奸罪是越南法律体系中明确存在的刑事犯罪,定义为违背被害人意愿,通过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根据犯罪情节的轻重,强奸罪的刑罚可能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并可能附加罚金等惩罚措施。
非法运输和储存烟花、炮竹或原材料
对非法运输和储存烟花、炮竹或原材料的行为,根据2021年第144/2021/ND-CP号法令,可处以1000至2000万越南盾的罚款。
根据2015年刑法并于2017年修订补充的规定,烟花爆竹相关违法行为,可以以生产、经营禁止物品罪追究刑事责任,刑罚最低为1年至5年,最高有期徒刑是8-15年。
其他罪名
越南刑法还包括其他一些罪名,如破坏一夫一妻罪、组织早婚罪、早婚罪、违法登记婚姻罪、乱伦罪等。
刑罚种类
越南刑法的主刑包括警告、罚款、监外改造、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附加刑可能包括注销户口、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等。
具体案例
2024年4月11日,胡志明市人民法院以“贪污财产罪”判处被告人张美兰死刑,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0年,以“违反信贷机构经营贷款规定罪”判处有期徒刑20年,数罪并罚后判处被告人张美兰死刑。
这些信息展示了越南刑法对不同犯罪行为的界定和相应的处罚措施。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可能会有所变化,因此在具体案件中,应参考最新的法律文本和司法判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