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吉安办理离婚手续,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协议离婚
申请
双方当事人必须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双方需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携带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双方的户口簿
身份证
结婚证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填写申请表格
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在离婚协议书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审查与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确认符合离婚登记条件后,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诉讼离婚
提起诉讼
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并书写符合一定格式的起诉状。
法院受理与调解
法院先对男女双方进行调解,若无法调解成功,再对起诉人的情况判定是否立案,并告知起诉人诉讼申请结果。
举证与开庭
离婚诉讼适用一般程序的举证期限是30天,在30天后开庭审理。
宣判结果
经过审理后,根据庭审情况,再次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
总结
协议离婚: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填写相关表格,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后领取离婚证。
诉讼离婚: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调解、举证、开庭和宣判,最终获得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
建议优先选择协议离婚,因为手续相对简便且时间短。如果协商无果,再考虑诉讼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