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公正需要以下手续:
发包人主体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如果是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居民身份证。承包人身份证明
。
土地所有权证明。
发包人关于土地承包的决议,该决议应经村民大会通过或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非本村民组织成员承包的,还需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土地承包合同。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村委会或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
具体流程如下:
提交公证申请:
当事人需要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并且需要提交相关材料。
公证事项的受理:
公证处会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进行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会予以受理。
缴纳公证费用:
按照公证处提供的收费标准,当事人需要缴纳公证费用。
公证事项的审查:
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如果发现材料不完备或有疑义,会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处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
出具公证书:
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公证处会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建议在办理土地公正时,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并咨询当地公证处以获取详细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