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对象,也称为犯罪对象,是指 危害行为所作用的法益的主体(人)或物质表现(物)。它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物与人:
行为对象可以是物,包括有形物与无形物,如时间、空间、状态等;也可以是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团体等。人不仅指人的身体,还包括人的身份、状态等。
体现刑法所保护的法益:
行为对象体现了刑法所保护的法益,即犯罪行为侵犯的对象。
非所有犯罪构成要件要素:
并非所有犯罪都需要行为对象这一构成要件要素,例如,某些犯罪可能只要求行为本身而不涉及具体的对象。
具体到不同的犯罪行为,行为对象可能有所不同:
盗窃罪:行为对象主要是公共或私人的财产,包括有形的货币、金银首饰、商品以及其他具有经济价值并且可以被人们所操控、占有和使用的具体形式的物体,如电力、煤气、天然气等无形的财产。
诈骗罪:行为对象可以是行为人通过诈骗手段获取的财物,即使这些财物是作为犯罪行为的报酬取得的,只要行为人有诈骗的意图,这些财物也可以成为行为对象。
虐待罪:行为对象只能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由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或收养关系形成的家庭成员。
信用卡诈骗罪:行为对象是信用卡本身,即信用卡公司发给持卡人用于购买商品、取得服务或者提取现金的一种信用凭证。
综上所述,行为对象是刑法中一个重要的概念,它帮助明确犯罪行为侵犯的具体对象和范围,从而为司法实践提供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