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塘确权的问题,一般由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处理。具体涉及到的部门包括:
国土资源部门:
根据《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门是土地确权的主要管理部门,负责土地的确权、登记、发证等工作。
农业部门:
农业部门也参与土地确权工作,主要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包括承包地块的划分、面积的测量和登记等。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规模养鱼需要在当地的县级渔业主管部门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许可证》,因此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也涉及鱼塘的确权工作。
人民政府:
当事人对人民政府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综合以上信息,可以得出结论:鱼塘确权主要涉及国土资源部门、农业部门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工作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和处理。当事人对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