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独生子女证,应前往 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进行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双方结婚证
身份证
户口本
准生证
出生证
三人合照2寸的一张
领取并填写申请表
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提交申请
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
审核时需提供户口簿、结婚证原件
等待审批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
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
领取独生子女证
审核通过后,即可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证件,并咨询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以获取详细的办理指南和所需材料,确保办理过程顺利。